关于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时间:2011-09-14 作者:
湘司党〔2011〕53号
关于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员大会
选举结果的批复
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省司法厅党组同意你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一届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和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卜金波、万四平、衣金娥、李云峰、李纪平、李其平、肖健平、何如一、赵兰等9名同志为党委委员;衣金娥、刘最跃、杨素玲、张春泉、罗旭、唐亚琴、蔡向红等7名同志为纪委委员。
按中共湖南省委批复(湘委干[2011]105号),同意你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云峰同志为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书记。
同意你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何如一、李其平同志为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同意你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衣金娥同志为中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委书记,张春泉同志为纪委副书记。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11年7月6日